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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农业局政务公开指南
萍乡市农业局办事指南程序

(一)农作物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
承办单位: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
1、审批程序
(1)申请者向审核机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提出申请;
(2)审核机关对具备规定条件和签署审核意见,上报审批机关市农业局审批。
2、审批流程图
申请者 → 审核机关 → 审批机关 → 发证
3、审批时限
审核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;审核机关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。
(二)兽药经营许可证
承办单位: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
1、审批程序
(1)对兽医经营企业的开办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,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(2)初审同意后,发给经营者企业《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按要求逐项填写。
(3)按规定要求验收
3、审批时限
合格的,15个工作日内发给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;不合格的,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。
(三)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
1、审批程序
二级场提交申请验收报告,申请验收报告按省政府1998年72号文要求编写,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,是否验收。
2、审批流程图
企业申请 → 同意 → 验收 → 发证
3、审批时限
合格的,5个工作日内发给《种畜禽生产发营许可证》;不合格的,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。
(四) 农机初次登记业务流程图
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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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岗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,合格的签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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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岗 确认机型,核对有关技术参数和机身颜色,查验发 动机、车架号码,安全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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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岗 收下合格手续,编号,登台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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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岗 查验全部手续是否齐全、有效,合格的签字,打并录入微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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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领导岗 审核全部手续是否齐全,合格的签字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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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岗 通知申请人交费,核对全部材料无误后,建立并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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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档案,凭收费凭证(发票)制送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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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岗 核发牌、证
( 五) 初领驾驶证业务流程图

申 请 人 提供身份证、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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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岗 发驾驶员申请表、审核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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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人 体检合格后交考试费,参加有关法规辅导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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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员考试岗 约考科目一,考试合格的建立学习驾驶员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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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岗 打印学习证、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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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员考试岗 保管学习驾驶员档案、发学习证、约考科目二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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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领导岗 审核考试合格资料并在报考表上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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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岗 复核转来登记资料,并登驾驶员登记本,驾驶证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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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岗 核对登记资料,打印驾驶证并录入微机,建立并保管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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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岗 核发驾驶证

     
 

主办单位:萍乡市农业局 承办单位:萍乡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

邮政编码:337000 电话:0799-6853326 6847674 传真:0799-6853326 与我联系 反馈信息